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桐城中学开展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6-02-22    浏览次数:3951  次
各处、室、工会,各组、馆、科: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塑造良好师德师风,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从2016年2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专项整治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现将《桐城中学开展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工会,各组、馆、科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附:《桐城中学开展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徽省桐城中学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桐城中学开展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师〔2015〕9号)、《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庆市开展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人〔2016〕70号)、《桐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教字〔2015〕198号)以及《桐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桐城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理办法〉的通知》(桐教字〔2015〕1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从今年2月1日起到8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制止有偿补课行为,并查处和警示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在职教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塑造良好师德师风,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专项整治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2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专项整治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其中专项整治阶段为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分为四个环节;巩固提高阶段为2016年7月至8月。
    (一)第一阶段:专项整治
    1.动员部署(2016年2月)
    全面动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在职教职工签订《师风师德承诺书》。
    组织学习。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安庆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安庆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使中小学校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舆论引导。通过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桐城中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2016年3月)
    查摆问题。学校将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在职教师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邀请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等多种形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
    落实整改。对于自查出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加强引导,要求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3.全面检查(2016年4月-5月)
    明察暗访。市纪委效能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现场拍摄,接受举报等形式检查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成立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督查小组,由校领导带队进行不定期督查。重点紧盯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
    严肃查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经查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含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的),学校首先责令该教师停课一至三个月,并按照安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宜教发2011年12号)文件精神进行严肃处理。
    4.总结评估(2016年6月)
    分析总结。学校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提交报告。学校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在2016年6月18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
    2016年7至8月份暑假期间,要进行“回头看”,检验专项整治成效。学校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坚持“从严治教、廉洁从教”的原则,把整治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四、责任追究
    1.经查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含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的),学校首先责令该教师停课一至三个月,并按照安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宜教发2011年12号)文件精神进行严肃处理。
    2.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学校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桐城中学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伟,副组长:江喆、彭年、方树生,成员为周治、曹向东、葛志、方钊莹、汪顺芳。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
    2.设立监督体系。我校设立公开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对我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情况属实的,按照本规定予以及时处理。
    桐城中学举报电话:0556-6121503 、6133257、 6139303
                                         安徽省桐城中学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273号     |     皖ICP备17008546号-1

Copyright © 2007-2019   安徽省桐城中学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56-6121503   地址:安徽省桐城市公园路10号

技术支持:桐城网